鞍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12月18日公布对鞍钢炼铁总厂5号高炉“4·26”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案的处罚结果,分别对3家公司和4人进行了罚款,其中鞍钢炼铁总厂被罚款105万元。

2023年4月26日,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在进行鞍钢炼铁总厂5号高炉热风炉煤气管道开人孔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造成3人死亡。

公布的7份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炼铁总厂对关闭阀门作业环节作业标准及要求执行不到位,致使阀门关闭不严,造成事故隐患,对外包运维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外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能力、作业过程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炼铁总厂罚款1050000元。

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对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罚款1050000元。

鞍山安和工业配套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被派遣的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鞍山安和工业配套服务有限公司罚款900000元。

此外鞍山市应急管理局还对4人进行罚款,分别为:事故主要负责人项士平罚款237409.91元、李雪峰罚款113355.35元、王永宏罚款57114.35元、赵正洪罚款143142.6元。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