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在北京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首届高峰论坛以来及本届高峰论坛期间,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了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其中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融资类项目、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等也包含在清单之中。
一、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
(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
(二)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
(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四)中国政府将实施“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
(五)中国发展丝路主题的债券,便利境内外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继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
(七)中国科技部与有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
(八)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未来三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境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
(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
(十)中国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融资,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增长。
(十一)中国海关总署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家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共享项目信息数据。
(十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间的标准信息交换和共享。
(十三)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增加硕士、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
(十四)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
(十五)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未来5年邀请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政治组织、政要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
(十六)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开展创新交流合作。
(十七)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版权贸易合作计划。
(十八)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发起并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项目。
(十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
(二十)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在巴基斯坦推进中巴急救走廊项目。
(二十一)中国将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
(二十二)中国工商银行发行首支“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深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
(二十三)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活动。
(二十四)中国将启动第一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与世界银行合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
(二十五)中国财政部所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
(二十六)中国2019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于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
二、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
(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桑比克、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与乌干达有关部门签署产能合作框架协议。
(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法国财政总署签署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清单(第三轮)。
(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捷克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中捷合作优先推进项目清单(第二轮)。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清单。
(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泰国交通部、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政府间合作建设廊开—万象铁路连接线的合作备忘录。
(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产业园、基础设施、物流中心以及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与通信部递交木姐至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
(八)中国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新加坡盛裕控股集团建立联合投资平台。
(九)中国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法国投资机构Trial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参与美国KKR全球影响力基金、美国华平金融基金、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期。
(十)中国丝路基金投资阿联酋迪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文旅项目和油气合作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亚投行合作开展阿曼宽带公司贷款项目。
(十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发起新型双边基金,包括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意产业合作基金、中法产业合作基金。
(十二)中国光大集团与有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
(十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同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等项目。
(十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交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
(十五)中国再保险集团与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城和布比延岛开发机构签署《“丝绸城和五岛”开发建设咨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融资类项目
(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公路、矿产、电力等领域项目贷款协议,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智定银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融资合作协议。
(二)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议。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桥梁、管道项目贷款协议,与阿根廷财政部、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签署电力项目贷款协议,与玻利维亚发展规划部签署铁矿钢铁厂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交通部、尼日利亚财政部签署铁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卡塔尔ALKhalij商业银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项目贷款协议。
(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士信贷银行合作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韩国进出口银行、意大利外贸保险公司、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等合作为莫桑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
四、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
(一)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中塞友好工业园区项目。
(二)在阿联酋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
(三)在柬埔寨开展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合作项目。
(四)在塔吉克斯坦投资建设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
(五)在塞内加尔建设加穆尼亚久工业园区二期项目。
(六)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七)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
(八)收购塔塔钢铁公司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工厂项目。
(九)在辽宁盘锦与沙特阿美建设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十)在巴基斯坦投资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
(十一)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十二)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十三)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
(十四)在沙特投资建设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
(十五)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
(十六)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城项目。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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