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遴选将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2019年度遴选范围是钢铁、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申报企业应提供2017、2018年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此次遴选依托地方工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通过企业申请、初审、复审,最终两部门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能效“领跑者”和入围企业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两部门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