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正式发布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判定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和依据,填补了我国在生态保护领域长期存在的制度空白。

长期以来,我国在生态破坏事件的判定上主要依赖定性描述,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生态破坏事件的严重程度往往难以准确界定,影响了相关责任的追究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而此次发布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则明确了生态破坏的具体指标和标准,如破坏的面积比例、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程度等,为生态破坏事件的判定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

根据新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将依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包括生态破坏的范围、程度、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潜在危害等。例如,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公园中的核心区,如果破坏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被判定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出台将极大地提升我国在生态破坏事件判定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相关部门在判定生态破坏事件时就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此外,新规还强调了生态破坏事件的“闭环”管理,即从事件的发现、判定、处理到修复等各个环节都要形成完整的链条,确保生态破坏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生态保护领域的整体管理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