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公告,2023年10月22日,为了推动南京钢联控制权转让交易,南钢股份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拟出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与复星高科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签订的原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复星高科向南钢股份支付首笔转让价款10亿元。

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的2个工作日内,复星高科和南钢股份双方应及时共同向上交所提出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并于南钢股份收到首笔转让价款且通过上交所法律部审核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复星高科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向南钢股份支付剩余转让价款16.5亿元。复星高科将标的股份质押予南钢股份,作为剩余转让价款支付的担保。

此外,南钢股份应配合复星高科于标的股份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南钢股份提名的万盛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相关职务。

根据公告披露,此前在2023年3月14日,南钢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2023年3月31日,南钢股份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