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图片来源:经济观察报)
根据《方案》,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额共有35个,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新疆15个省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方案》指出,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形成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力支撑。要加强对配套工程建设的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有序实施。
《方案》明确,强化科技创新。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加强科技支撑引领,支持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围绕绿色低碳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要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努力形成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学科体系。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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