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方大特钢发布,收到了上交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监管问询函,问询函重点围绕方大特钢的分红问题。

根据方大特钢科技在3月16日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交所指出,方大特钢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亿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亿元。截至去年底,其未分配利润为21.2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达60.45亿元。

上交所要求方大特钢结合近两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其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此外,还要求说明方大特钢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上交所还重点强调,请方大特钢全体董监高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是否具备合理性发表意见,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就相关事项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方大特钢需要在收到监管问询函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已披露的年报中,方大特钢对分红预案原因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说明。

该公司表示,2023年钢铁行业依然处于弱周期运行,多数钢厂呈现成本高企、业绩亏损的局面;2024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仍然面临高利率、高通胀的风险,增长动能不足的情况,将加大中国出口面临的外需收缩压力。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