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王宝恩近日表示,从7月16日开始,我国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7月16日—8月15日)。从历史资料分析,这一期间全国洪水多发频发,容易发生流域性洪水。今年“七下八上”期间,我国旱涝并发、涝重于旱,暴雨洪水等极端突发事件趋多、趋广、趋频、趋强,致灾影响重,形势严峻复杂。

同时,汛期也是煤矿水害事故易发期。降雨会对地表水体、井下含水层和老空区进行补给,易导致煤矿水压升高、涌水量增大。同时,持续强降雨可能导致地表水从井口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此外,还可能会导致矿井停电、人员被困等其他复杂情况。

为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矿山企业须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工作,认真开展矿山汛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矿山防汛应急能力。

7月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文强调,矿山企业务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有效管控企业落实,突出井上下防御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同时入汛以来,多地矿山安全监察局研判汛期煤矿安全风险,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开展排查。煤炭主产地山东、陕西、安徽、山西等地处于洪涝灾害较高风险区,多地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加紧汛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水害防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6月25日就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5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作出提示。煤矿行业务必密切关注井下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运行状态,防范暴雨、雷电等灾害天气可能引起的煤矿事故风险,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防范工作。严禁煤矿在暴雨、洪水、台风过境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安排人员入井作业。作业人员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有权拒绝入井作业,在井下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有权随时停止作业升井。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