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ST鼎龙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鼎龙实控人龙学勤的指示下,该上市公司连续2年虚增利润超4000万元。

ST鼎龙于2010年11月上市,注册地在广东省汕头市,2018年公司实控人变更为龙学勤,主营业务系钛矿业务,游戏、影视业务。在入主公司3年后该公司利用孙公司实施虚假交易。

该孙公司为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甸金林),为ST鼎龙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的子公司。

2021年,寻甸金林虚增钛精矿产量2.3万吨,并将前述虚增的钛精矿经由云南玖迈商贸有限公司、开远市德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富民龙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上述交易标的钛精矿未实际生产,货物未实际交付,销售合同未实际执行,相关经济利益未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确认要求。

ST鼎龙将上述虚增的存货、营业收入及利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1年度虚增存货9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1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30%;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45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9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72%、64.10%。

2年虚增净利超4000万元背后,该上市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投资总监和子公司的总净利均参与其中。

7月30日晚间ST鼎龙公告还显示,上市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副总经理王小平、财务总监徐淑军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